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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著評職稱認可條件,全國并不是統一的,而是各單位依據國家和本省的職稱政策,制定本單位的職稱評審文件。雖然在評中級及以上職稱中,專著是常見的要求,但其認可條件卻有細節上的差異。一般來說,主要包括5個方面,分別是正式出版、作者位置、編寫字數、時間和專業方向。
1、正式出版。評職稱認定的專著必須是正式出版,但在出版社選擇上有差異。有的單位沒有出版社的限制,有的單位必須是省j以上出版社,還有的單位必須是全國百佳出版社等。
2、作者位置。評職稱認定專著的作者位置,主要包括獨立作者、第yi作者、第二作者、第三作者或者主編、副主編。而少數單位認可專著的編委。
3、編寫字數。評職稱認定的專著必須是參評人參與編寫的專著,編寫的字數一般在幾萬字到十幾萬字之間不等。
4、時間。評職稱認定的專著通常是任現職期間內出版的專著,個別職稱單位可能要求近3-5年的專著。
5、專業方向。評職稱認定的專著通常是與崗位專業一致的專著,還是一些職稱單位也認可與崗位專業相似的專著。
可見,專著評職稱認定條件是一定有的,而具體是什么,以各自單位的職稱文件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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