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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出書能評職稱時,建議教師優先考慮出書,哪怕出書不是晉升職稱的硬性條件。一方面是因為出書操作簡單,沒有附加條件;二是因為出書的職稱加分占比高。在職稱晉升名額有限,競爭激烈的環境下,出書能夠增加教師晉升職稱的優勢。
出書評職稱的作用是加分,但教師拿到出書的職稱加分并不容易,不僅要及時的辦理公開出書的流程,還要了解評職稱出書需要哪些條件,且在公開出書過程中,一一滿足,以免出書不被評審單位認可。
教師職稱出書的要求,主要包括正式出版、出版社等級、書號、作者位置、編寫字數、出版時間等方面。不同的單位對于出書的要求細則會有所不同,且教師評的職稱等級越高,對出書的要求會越高。
教師職稱出書,多出現在中級、副高、正高職稱中,就那作者位置來說,中級職稱要求教師署名參編或第三作者,副高級職稱要求教師署名Z副主編或第二作者,正高職稱要求教師署名主編或第yi作者或獨立作者。從而可以判斷出,若教師署名的作者位置,與晉升職稱等級對出書的要求不一致,則對評職稱無效。
教師職稱出書要通過出版社審核,要有書號。出一本學術專著對多數人有評職需求的人來說,是十分重要的。沒有出書,往往就失去了晉升職稱的優勢。而且評職稱出版的學術專著,往往需要采用自費出版的方法。
出一本學術專著的字數,要合理安排,并做一定的控制,要知道字數越多,學術專著出版的編審費以及印刷費就會越高。通常來說,一本學術專著是可以有多名作者是可以上cip數據的,共同編寫二十幾萬字,相對個人來說壓力就相應的變輕,但十幾萬字的編寫依舊對不少人來說是一項艱巨的任務,需要時間,也需要作者的學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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