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報高ji審計師職稱參編3萬字著作5萬字教材正*出書怎么辦理
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,其審計業務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、在申報的審計項目中,有1項以上被省ji以上審計機關評為優秀審計項目或表彰審計項目,或有2項以上被省轄市審*局評為優秀審計項目。
2、在申報的審計項目中,有1項以上被省ji行業主管部門或大型企業(集團公司)評為優秀審計項目。
3、在申報的審計項目中,作為主審或主要參加人(名次前三)完成的2項以上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或專項審計報告,在企業的資產重組、股權轉讓、企業上市、新三版掛牌、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申報中被采用。
4、在承擔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工作中,所反映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或預見性,所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工作有指導意義,其中有1項以上省人**府采用,或有2項以上被省人**府有關部門、省轄市人**府采用,或有3項以上得到被審計單位或委托單位采用。
5、主持或承擔的審計科研課題、政策研究課題、調查研究課題(如果僅參與課題研究,其排名須在前五位),有獨到見解或理論創新,對審計或相關工作具有指導意義,其成果經同行專*鑒定,被認為具有國內或省內較高水平。
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,其審計專業理論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、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有統一書號(ISBN)的審計專業著作,本人獨立編寫或參與編寫3萬字以上或參與編寫一個完整章節以上;或編寫一部己正式出版的審計專業教材,本人獨立編寫或參加編寫5萬字以上。
2、在有國內統一刊號(CN)的核心類報紙、或審計及相關專業核心類期刊上,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(ISBN)的國外報紙、或審計及相關專業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(每篇不少于2000字,下同)獨立完成的審計專業論文、調查報告。
3、在有國內統一刊號(CN)的非核心類報紙、或審計及相關專業非核心類期刊上,發表3篇以上獨立完成的審計專業論文、調查報告。
4、獨立完成審計論文、調查報告1篇以上獲得省ji以上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理論研討三等獎以上,2篇以上獲得省轄市審*局組織的審計理論研討二等獎以上
如需要圖書著作出版、發表論文、專*申請轉讓、軟件著作權
請聯系編輯:QQ:834598303 ; 835852213 ; 2851618620
電話:13383862906(微信同) 座機: 0371-55199381
從業經驗較久,可出版各類專業職稱用書,也可出版以下范圍方向的書:一、人文社科;二、教育科技;三、文學藝術;四、經濟商務;五、地方文化;六、史志年鑒;七、人物傳記;八、如煙歲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