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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職稱評審中,單位會對參評人出版的專著有要求,主要是作者位置,編寫字數,出版時間等方面,并不是只要參與了專著出版就被認可,那么專著參編評定職稱有用嗎?
專著可署名的位置有:主編,副主編,參編
其中參編在職稱評審中發揮的作用有限,一般來說中級職稱要求署名參編這一位置,也就是說,只有評中級職稱,專著參編才可能有用,評正高或者是副高,是起不到作用的。評副高職稱一般要求的是副主編,評正高職稱一般要求是主編或者獨著,但具體擔任什么作者位置,能夠發揮作用一定要看單位的職稱文件是怎么要求的,因為不同地區,不同的評職級別,不同的工作領域,也是會存在差異的,只有符合了單位的要求,才能發揮作用。
專著的作者位置是按照對專著的貢獻大小來安排的,作者位置越靠前,說明貢獻的越多,在評職稱時,加分就會越多,參編能獲得的加分比較少,只適用于評職級別比較低的職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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