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業績成果條件,在取得工程師及相應資格后,應具備下列3項以上條件:
(1)作為主要完成人或參與完成人,獲省ji科技獎勵三等獎以上或相當獎勵。
(2)作為主要完成人或參與完成人,完成省ji安全工程相關研究課題2項以上;或省ji科研課題1項和市及科研課題2項以上。
(3)作為主要完成人或參與完成人,參與省ji以上安全工程相關中長期發展規劃、重大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、標準、規范的制定,并頒布實施。
(4)主持完成單位內部立項的重大項目1項以上或重點項目2項以上,取得較高的經濟或社會效益。
(5)主持單位內部管理標準、發展規劃、工藝流程等標準制定2項以上,實施成效顯著。
(6)發表在安全工程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2項以上(至少1項為獨立或第yi作者、通訊作者,字數在3000字以上),所發表研究成果應為生產安全相關內容。
(7)獨立撰寫技術研究報告2篇以上,引用數據齊全、結論正確,具有應用價值,并經2名安全工程領域具有正高職稱專*出具評議證明。
(8)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下列授權(登記)知識產權成果之一,并取得較高的經濟或社會效益,相應成果應為安全生產領域相關內容:
①發明專*1項以上;
②實用新型*利2項以上;
③外觀設計專*2項以上;
④計算機軟件著作權2項以上。
如需要圖書著作出版、發表論文、專*申請轉讓、軟件著作權
請聯系編輯:QQ:834598303 ; 835852213 ; 28516186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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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業經驗較久,可出版各類專業職稱用書,也可出版以下范圍方向的書:一、人文社科;二、教育科技;三、文學藝術;四、經濟商務;五、地方文化;六、史志年鑒;七、人物傳記;八、如煙歲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