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標準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》GB50057-94,由國家機械工業局設計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進行了局部修訂,已經有關部門會審,現批準局部修訂的條文,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,原規范中相應的條文同時廢止。現予公告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
2000年8月24日
關于發布國家標準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》的通知
建標[1994] 257號
根據國家計委計綜[1989] 30號文的要求,由機械工業部負責主編,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國家標準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》已經有關部門會審。現批準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》GB 50057-94為強制性國家標準,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。原國家標準《建筑防雷設計規范》GBJ57-83同時廢止。
本規范由機械工業部負責管理,其具體解釋等工作由機械工業部設計研究院負責,出版發行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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